如果我的父亲推翻了他的决定,我作为一个孩子是谁?供卵助孕自怀试管人格权的一角

小编 785 2022-12-27 10:48

  现代生活的高度紧张和压力,使做借卵试管供卵三代这个新名词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对于很多供卵做借卵试管的夫妇来说,做借卵供卵做试管自怀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使很多家庭拥有了可爱的天使,使不能生育的夫妇梦想成真。那么,这些夫妻是否真的了解做借卵做试管的法律人格地位?今天的文章对这个领域的一角给出了答案。

  当夫妻双方决定采用做借卵供卵三代试管技术受孕时,肯定都想得到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但在漫长的怀孕过程中,生活的重担和准父母的心理压力,难免会出现个别悔婚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悔婚,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妇女的生育权问题,我们会在有时间的时候另文讨论。今天,我们将研究父亲的悔意对即将出生的婴儿身份的影响。

  由于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卵子捐赠是非法的,本文将只讨论两种类型的做借卵试管代怀医院案例。用父亲的精子孕育的做借卵生子自怀试管和用别人的精子孕育的做借卵试管代生代怀。

  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血缘关系与自然繁殖的血缘关系相同,婴儿出生后具有与自然繁殖的孩子相同的人格权利。

  在第二种情况下,即使父亲推翻了他的决定,孩子出生后的人格状况也与婚生子女相同。这一结论似乎有悖常理,因为根据中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婚姻存续期间受孕或出生的子女一般被推定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但如果结果与客观事实相悖,可以推翻这一推定。客观事实之一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 "血缘关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7月8日的判决,基于供精做借卵二代代怀试管的亲子关系的认定不应仅仅限于 "血缘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的函》指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答复并没有将人工授精中的精子来源限定为丈夫本人,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使用他人的精子,那么孩子出生后虽然与一方没有血缘关系,但也应视为具有亲子关系。

如果我的父亲推翻了他的决定,我作为一个孩子是谁?供卵助孕自怀试管人格权的一角

  换句话说,无论父亲与做借卵生子代生试管孩子是否有血缘关系,只要夫妻双方在受孕前同意使用做借卵私立自怀试管,无论父亲后来对孩子的态度如何,孩子作为自然界合法子女的法律地位都不会改变。

如果我的父亲推翻了他的决定,我作为一个孩子是谁?供卵助孕自怀试管人格权的一角

  采用这种方法而不是领养(领养也是一种确定无血缘关系的亲子关系的方法)的原因是,与领养不同,被领养者已经作为一个具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存在,而做借卵供卵三代试管是一个创造生命的人工过程,非自然出生的孩子出生后,父母知道他/她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孩子是谁?供卵助孕自怀试管人格权的一角。仅仅因为存在血缘关系而确定人工选择的孩子与父母是否有关系,这是对自然人生而平等的道德关系的根本否定如果我的父亲推翻了他的决定,我作为一个。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将自然法所倡导的 "无差别的人类理性 "作为实体法中人格获得的基础,从而使 "出生平等 "的道德价值在法典中成为现实。如果自然人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是由受孕时人为选择的血缘关系决定的,那么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孩子出生后的人格权是不完整的,虽然他同样具有 "无差别的人类理性",可以像正常孩子一样哭和笑,但由于受孕时人为选择的血缘关系,父母随时都有获得人格的权利。然而,由于受孕时人为选择的血缘关系,父母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法律剥夺他们本应享有的父权和相关的父母权利。这在现代民事法学中是不可接受的,是对自然人进行等级划分的严重企图。

  因此,无论是基于基本的法律道德要求还是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做借卵生子供卵试管亲子关系的认定都应突破血缘关系的限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或出生的 "做借卵公立代生试管",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就应认定为合法子女。

  如果准爸爸在怀孕期间要求终止妊娠,但母亲拒绝,是否会影响孩子的法律地位?

  答案是,除非母亲要求终止妊娠,否则父亲的单方要求没有法律效力。

  习惯上认为,"自然人的能力从出生开始,到死亡结束"。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如对遗腹子的财产问题、怀孕期间对胎儿的侵权损害等问题的认识和研究,法律对胎儿给予了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是因为胎儿在受孕过程中是一个 "人",从受孕到出生都是真正的民事主体。整个受孕阶段都是一个自然人 在这期间,不仅有需要保护的利益,也有需要保护的一些现实利益,为了将来出生的自然人的权利完整,需要对胎儿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这种保护的性质是以现行法律为基础的。"在需要保护的时候,胎儿被认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如果胎儿在分娩时已经死亡,其民事行为能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也正是这种保护的存在,使得胎儿不单纯是法律意义上的 "物",而不等同于自然人。胎儿的这种属性决定了准父母无权处置其生命,所以在法律上,无论父母此时采取何种态度,都不能再影响做借卵试管三代供卵出生后的能力和人格权利。

  但是,由于孩子的母亲在受孕过程中随时承担着生命危险,而胎儿又不同于具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所以法律赋予母亲终止妊娠的权利,以保护其生命权。这项权利的实质是保护怀孕期间自然人的生命权,类似于紧急避险,与母亲是否对胎儿有支配权无关。

  准爸爸、准妈妈们,孕育生命是一件如此严肃的事情,你们真的准备好迎接新生命了吗?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